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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聯合發布《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規則》

將於2026年4月10日起實施

2025年12月21日08:0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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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2月20日電  (記者劉志強)近日,為推動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規則》。

  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於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為規則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根據各方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行為規則,著力規范價格行為、推動公開透明、增強各方協同,構建良好平台生態。

  一是規范價格競爭秩序。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細化實化監管要求,為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提供明確的價格行為指引,推動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

  二是保護經營者自主定價權。完善對平台內經營者自主定價權的保護規定,明確平台經營者不得對平台內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三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明碼標價制度,推動動態定價、差別定價等規則公開,規范免密支付、自動續期、自動扣款等服務,更好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

  行為規則將於2026年4月10日起實施,為經營者留出必要的規范調整時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將組織主要平台經營者對照行為規則各項監管要求開展自查,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切實抓好政策落實。

  《 人民日報 》( 2025年12月21日 02 版)

(責編:萬鵬、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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